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

时间:2024-05-22 19:34:52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(精选15篇)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(精选15篇)

品味完一本名著后,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,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。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

这个周,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 《我的叔叔于勒》,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,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。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,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,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,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。

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,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,就叫他坏蛋,流氓,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,有办法的人,正直的于勒。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,又骂他是讨饭的,那个人和流氓。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。人家是富翁时,又是正直,又是有良心,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,讨饭的,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,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,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?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,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,他还是人吗?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,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,不但不去认于勒,反而走开。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,无情,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。

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,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,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,而不是走开。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

假期里,我读了一篇文章,名叫《我的叔叔于勒》,它的作者是莫泊桑。读完后,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。

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:一家人生活很苦,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—于勒在美国致富了,而且“我”的二姐也要结婚了。在二姐结婚前,“我”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。在去小岛的船上,有一个卖牡蛎的人。许多人都买了,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。父亲走向他的摊前,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。

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,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—于勒。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,身上脏兮兮的。他还很贫穷、一无所有、处境落魄,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,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,不愿意理他。

我觉得,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,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。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,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,还物美价廉。

但是,现实生活中,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,很贫穷,很苦。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,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。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,穷人没钱,就唾弃他们。人是需要帮忙的,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: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

我们就应努力工作,改善我们的生活。

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,就应无私的、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,只有这样,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

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短文小说《我的叔叔于勒》,我感受深刻。

在这篇小说中,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,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,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。

可在一次旅行中,当“我们”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,他并没发财,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,“母亲”和“父亲”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,为什么呢?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,还又老又穷,怕他缠这我们,换个角度想想,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?答案肯定是否定的,他认出来了,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,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。

再想想,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?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:“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,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,因为他欠了他们钱......”这样说来,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,而“我的母亲”却看他现在没钱,怕他回来吃我们,这说明了“我的母亲”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,而“我的父亲”也和“母亲”一样的“见利忘义”,他们认定“我的叔叔”这辈子没出息了。

如果我是他们,我就会和他相认,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。

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,但不知道去弥补,就像我班的施健安,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,说赔,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,真希望他也看看《我的叔叔于勒》这篇文章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4

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《我的叔叔于勒》,感慨良多。

在这篇文章中,“我的叔叔”于勒有了钱,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,可以给“我们”带来幸福、奢华的生活。

但是这次旅行,当“我们”在船上看见了他,他并没有发什么财,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。“父亲”和“母亲”却像遇到瘟神一样,尽量躲着他。原因是什么?因为他没有钱。

换个角度想想。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?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?答案是否定的,他肯定认出了。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,不好意思和他相认。

再想想,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?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:“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,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,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……”这样说来,于勒已经从以前的“流一氓”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“卖牡蛎的老人”了,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。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,怕他回来吃他们的。这说明了“我的母亲”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。而“我的父亲”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“见利忘义”,他们认定“我的叔叔”这辈子没有出息。

如果我是克拉丽丝,我也会和弟弟相认,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,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,我们应该原谅他;如果我是菲利普,不管我的弟弟再穷,再流一氓也好,我也会和他相认的,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

有钱就是亲弟弟,没钱就是臭流氓!这是我读《我的叔叔于勒》后对菲利普夫妇的认识。原来钱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看法的。

于勒原本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,因为放纵,把自己应得的遗产浪费光了,而且还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一部分,于是全家就把它送上了去美洲的船,让他去异国他乡“开拓”自己的事业,说得难听一点,就是把他抛弃了,任其流浪到异国他乡,任其自生自灭,以免影响到自己。

没想到的是,于勒居然赚了一大笔钱,而且还愿意给菲利普一些,这时这个原本的“流氓”立即变成了有良心的人,好人,成了全家的希望。

可没想到的是,于勒的发迹成了过眼云烟,很快沦落成为一个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,当这一切被菲利普夫妇知道后,这个“有良心的人”又成了“流氓”。

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,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?“有钱能使鬼推磨”,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?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?我想,这是不会的吧。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,社会将走向歧途,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,不正是这一歧 ……此处隐藏1829个字……原因,使同学们跟本瞧不起他,说他是野孩子,他对此非常伤心,可谓是悲愤交加,伤痛欲绝,一个叫罗伯特的人根据自己的观察,对西蒙疼爱有加,她们对此很感动,然后他们三个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,从此,西蒙在也不被同学们瞧不起了,就是因为贫苦与没爸爸的原因,他被人瞧不起。

所以,现学们,在生活与学习中,一定要充分的发挥出自己的潜力,让自己的潜力发光发亮,绽放辉煌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1

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《我的叔叔于勒》,感慨良多。

在这篇文章中,“我的叔叔”于勒有了钱,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,能够给“我们”带来幸福、奢华的生活。

可是这次旅行,当“我们”在船上看见了他,他并没有发什么财,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。“父亲”和“母亲”却像遇到瘟神一样,尽量躲着他。原因是什么?因为他没有钱。

换个角度想想。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我的侄子么?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我牡蛎的是自我的哥哥么?答案是否定的,他肯定认出了。因为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许多错,不好意思和他相认。

再想想,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我的家乡呢?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:“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,可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,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……”这样说来,于勒已经从以前的“流氓”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“卖牡蛎的老人”了,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。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,怕他回来吃他们的。这说明了“我的母亲”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。而“我的父亲”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“见利忘义”,他们认定“我的叔叔”这辈子没有出息。

如果我是克拉丽丝,我也会和弟弟相认,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,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,我们应当原谅他;如果我是菲利普,不管我的弟弟再穷,再流氓也好,我也会和他相认的,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2

《我的叔叔于勒》是我读书年代学过的一部短片小说。它的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,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,我认为这部小说很有意义,是值得我们去读的一篇作品。

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。他们的生活过得其实并不怎么好,生活中都非常节约。菲利普有一个弟弟叫于勒,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,流氓,于勒有钱了之后就变成了好心的于勒,有办法的`人,正直的于勒。当在船上看见变成穷光蛋的于勒,又骂他是讨饭的,那个人和流氓。

在船上他们耻于和于勒相认,尽管他和于勒是亲兄弟。当“我”给了十个铜子给于勒的时候,要遭到斥骂:“你简直是疯了!那十个铜子给这个人,这个流氓”。我想如果于勒是一个有钱人他们一定会去主动迎合他的。

这篇小说,我真的觉得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,他们竟然可以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,他们心中嫌贫爱富,他们的品质及其低下。从这一系列的事情中,我看到了人性的丑陋。金钱是好东西,如果用钱去衡量感情,那么人心就没有温度了。我们身边就都是行尸走肉了。

在现代社会中人心的确变得很冷漠,但是我相信,只要我们用心去面对那就可以战胜任何困难,世界一定会变得美好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3

《我的叔叔于勒》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,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,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,甚至不愿与他相认。

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。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,人们普遍的价值观:对亲情的淡漠,对金钱的渴望。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。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,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、反目成仇。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?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。这样残酷的情景,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。

但更令人悲哀的是,在当今社会中,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,而且绝不在少数。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,道德的缺失,更是心灵上的缺失。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,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。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:“钱可以买到房屋,但买不到家;钱可以买到珠宝,但买不到美丽;钱可以买到药物;但买不到健康;钱可以买到纸笔,但买不到文思;钱可以买到书籍,但买不到智慧——”所以,金钱不是最重要的,拥有亲情、友情才是最重要的,也才是最幸福的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4

寒假里,我读了一篇文章,名叫《我的叔叔于勒》,它的作者是莫泊桑。读完后,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。

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:一家人生活很苦,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—于勒在美国致富了,并且“我”的二姐也要结婚了。在二姐结婚前,“我”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。在去小岛的船上,有一个卖牡蛎的人。许多人都买了,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。父亲走向他的摊前,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。父亲向船长打听情景,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—于勒。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,身上脏兮兮的。他还很贫穷、一无所有、处境落魄,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,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,不愿意理他。

我觉得,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,可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。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,可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,还物美价廉。

可是,现实生活中,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,很贫穷,很苦。可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,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。为什么?因为他们嫌穷人脏,穷人没钱,就唾弃他们。人是需要帮忙的,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: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?

我们应当努力工作,改善我们的生活。

我们更不应当瞧不起那些穷人,应当无私的、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,仅有这样,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。

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5

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《我的叔叔于勒》,感慨良多。

在这篇文章中,“我的叔叔”于勒有了钱,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,能够给“我们”带来幸福、奢华的生活。

但是一次旅行,当“我们”在船上看见了他,他并没有发什么财,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。“父亲”和“母亲”却像遇到瘟神一样,尽量躲着他。原因是什么?因为他没有钱。

换个角度想想。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?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?答案是否定的,他肯定认出了。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,不好意思和他相认。

再想想,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?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:“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,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,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……”这样说来,于勒已经从以前的“流氓”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“卖牡蛎的老人”了,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。

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,怕他回来吃他们的。这说明了“我的母亲”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。而“我的父亲”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“见利忘义”,他们认定“我的叔叔”这辈子没有出息。

如果我是克拉丽丝,我也会和弟弟相认,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,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,我们就应原谅他;如果我是菲利普,不管我的弟弟再穷,再流氓也好,我也会和他相认的,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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